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的签证您需要知道这些

关于中乌相互为对方商务人士审发半年多次签证的通知

年8月2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简化商务人士签证手续的协定》已于日前正式生效。根据该协定,双方可对因商务目的赴对方国家的商务人士审发半年多次签证。两国商务人士办理上述签证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一、中方商务人士办理乌签证材料要求   (一)护照复印件;   (二)签证电子申请表格(evisa.mfa.uz);   (三)邀请方签证申请(需由邀请单位在正式公函纸上按固定格式填写,模版附后);   (四)申请人工作证明(带乌文或俄文译文)。   二、乌方商务人士办理中国签证材料要求   (一)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的签证电子申请表(cova.cs.mfa.gov.cn)1份、本人2英寸护照照片1张;   (三)其他材料   1、《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   2、乌外交部照会或中央、地州一级政府部门公函或中央国家公司等机构担保函(机构名单可参照乌政府网站   3、乌工商会担保函、企业营业执照及在乌工商会注册证明、申请人单位工作证明、中国境内出具的普通邀请函、中方邀请公司营业执照;   以上1、2、3种材料可任选其一。   有关具体要求请参见使馆网站办证须知:         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旅行证是一种替代护照使用的临时证件。无论是护照还是旅行证,都是发给中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持有人都是中国公民,其中国国籍身份不会因为持有护照或者旅行证而有所不同。一个人也不应同时持有护照和旅行证。我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签订的领事条约中均有明确条款,即:对于自称同时具有中国和上述国家国籍的人员,缔约双方同意给予其在两国间旅行的方便,但并不意味承认双重国籍。   实践中,驻外使领馆在为此类人员办理国际旅行证件时,考虑到申请人还没有确定未来的常住地等多种因素,为了便于他们国际旅行,一般为其签发旅行证。他们持旅行证回中国后,如果已经取得中国护照,则无需再专门到驻外使领馆申请换发旅行证。

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启用投资签证

日前,乌兹别克斯坦相继通过相关总统令和政府决议,宣布启用新种类非电子签证——投资签证。该类签证为3年有效期多次签证,适用于在乌投资额不小于倍基本计量值(截至年9月1日,1个基本计量值约22.3万苏姆)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投资形式包括收购公司股份、资产、成立外资企业。主要办理须知如下:

  一、申请投资签证   境外外国公民可由其投资的乌企业向乌外交部领事条法局或外交部驻乌各地方代表处提出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外资企业申请函、邀请人护照复印件及一份投资证明文件。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可在乌驻外使领馆或乌国际机场入境时(须提前申请)获取投资签证,并于入境后在乌地方内务机关办理签证延期。持商务签证、探亲签证等其他非电子签证入境的外国公民,也可向乌地方内务机关申请投资签证及办理延期。   二、办理延期或转移签证   办理投资签证延期,需向本人临时居住地的乌内务机关提交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外资企业申请函、申请人护照及一份投资证明文件。   持投资签证的外国公民换发新护照后,可向乌地方内务机关、乌外交部领事条法局或外交部驻乌各地方代表处申请办理签证迁移至新护照手续,迁移后签证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三、投资者家庭成员办理签证   投资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可同时办理有效期与投资签证相同的探亲签证,并可在乌境内办理签证延期。   相关法律规定可在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系统网站查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longxiae.com/wtwh/450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